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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发!赣州中心城区发生火灾,数十辆电动车被烧毁!

    信息发布者:葛伟军
    2019-05-13 18:59:55   转载
    今天凌晨
    赣州中心城区南桥新村突发火灾
    数十辆电动车被烧成框架!
    记者了解到,5月13日凌晨3时左右,章贡区水南镇南桥新村西三区发生火灾,楼下停放的数十辆电动车被烧成框架。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紧急疏散人员,扑火救援。

    事故原因初步认定为有人半夜偷汽油引发火灾,殃及周边停放的其他电动车。目前,该案件已移交至公安部门。
    一车着火
    数十辆车遭殃
    楼上的住户也受到影响!
    偷油贼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但是也提醒了大家
    不要在群租房和人员密集场所停放电动车
    因为一旦失火会十分危险!
                ♛危害到底有多大?♛
    搜索“电动车火灾 死亡”关键词
    相关网页2,180,000多个!
    一个个血淋淋的案例,
    触目惊心!

    (1)2017年9月25日凌晨,台州水埠村两间民房起火,造成11人死亡、12人受伤。凶手是放在一楼充电的电动车!

    (2)2016年8月29日凌晨,深圳宝安区沙井街道,一出租屋因电动车充电引发大火。这起火灾造成7死4重伤。

    (3)2013年4月27日,苏州市高新区一门面房内的电动自行车电线短路引发火灾,造成8人死亡。

    (4)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一居民自建房内的电动车发生电气故障引起火灾,造成18人死亡,24人受伤。

    央视也曾对老化电动车
    做过模拟过充实验
    10分钟左右,
    电池线路温度和电池外壳
    温度分别突破了800摄氏度和500摄氏度,
    试验房间温度也升到了131摄氏度。
    最后火势进入猛烈燃烧阶段,
    整个电动自行车被大火吞噬!

              ☞ 电动车主一定要记住☜
                     ☟☟☟
    不要停放在安全出口处!!
    不要停放在楼道充电!!
    不要私拉电线充电!!
    不要在群租房和人员密集场所内
    停放、充电!!!
    江西曾明确规定不得在这些地方停放、充电
    此前,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相关决定,对包括《江西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内的21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修改。
    1. 停放电动自行车较多的单位和居住小区,应当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并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2. 因客观条件无法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巡查、检查工作。
    3. 不得在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存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违者,罚★
    1、违反《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具备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条件的管理单位或者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不按照规定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或者场所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2、违反《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个人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罚款事小,起火害人事大
    为了自己,也为了大家
    不要乱停乱放你的电动车
    转发出去,告诉你的邻居

    来源:赣南日报综合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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